隔爆型防爆控制箱標準
本文件規定了用于爆炸性環境的I類,Ⅱ類和Ⅲ類設備(全部EPL)的設計和結構要求。
注4:對于按本文件設計和制造的特定設備保護級別(EPL)的設備,通過采用附加措施,在需要具有更高安全等級
EPL的區域中使用并不罕見。這些措施包括例如惰化、抑爆、泄爆、耐爆,或例如通過稀釋、排放、監測和關閉。這些措施在本文件的范圍之外。
本文件是對GB/T 3836.1-2021通用要求的補充和修改,如表1所示。當本文件的要求與 GB/T 3836.1-2021的要求有沖突時,對非電氣設備應用而言,本文件的要求優先。
本文件由以下專用防爆型式標準補充或修改:
GB/T 3836.29 爆炸性環境第29部分:爆炸性環境用非電氣設備結構安全型“c”、控制點燃源型“b”、液浸型“k”;
GB/T 3836.2爆炸性環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殼“d”保護的設備;
-GB/T3836.5爆炸性環境第5部分:由正壓外殼“p”保護的設備;
GB/T 3836.31爆炸性環境第31部分:由防粉塵點燃外殼“t”保護的設備。當非電氣設備采用防爆型式“d”“p”“t”時,考慮非電氣設備的性質及點燃源(見附錄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