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廠LED防爆燈作為應急照明時應該滿足的4個條件
發布日期:2020-11-05 瀏覽次數:890
化工廠LED防爆燈應急照明應設置于當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需要暫時繼續工作、監視工作面、疏散人員以及出口通道安全指示等的場所。
工作場所下列情況應設置化工廠化工廠LED防爆燈應急照明:
①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需確保正常工作或活動繼續進行的場所,應設置備用照明;例如當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可能會造成爆炸、火災和人身傷亡等嚴重事故的場所,或停止工作將造成很大影響或經濟損失的場所而設的繼續工作用的照明,或在發生火災時為了保證消防能正常進行而設置的照明。
②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需確保處于潛在危險之中的人員安全的場所,應設置安全照明,如使用圓盤鋸等作業場所;
③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需確保人員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應設置疏散照明。例如在出口和通道設置的指示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線方向的疏散標志燈和照亮疏散通道而設置的照明。
④應急照明包括備用照明、安全照明和疏散照明,但在化工裝置區的照明設計中,有時很難區分備用照明、安全照明和疏散照明的差別,原則上在建筑物或裝置的出口、樓梯、控制室、變電所和配電室、自備電站、動力站、消防控制室和火災報警按鈕處、柴油發電機房、現場就地安裝的儀表盤、泵區、洗眼器附近、重要閥門或儀表處、重要的操作崗位等處,以及當正常照明故障時,出于安全原因為保證裝置運行或安全停車需要的地方,應設置應急照明。